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工作的通知


2017-10-16

各附属医院:

《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与准入论证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大医【2017】2号)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并正式发文,现就我校附属医院开展合格性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内容

  对附属医院教学条件、教学实施与管理、科研管理与成效、学科建设、学生工作、运行与保障、客观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。

二、评估对象

我校现有冠名的附属医院。

三、评估依据

本次评估依据《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与准入论证实施办法》(试行)(见附件1)。

四、评估程序

评估分为自评和现场评估两个程序进行。

(一)自评

各附属医院按照评估标准(附件1)进行自我评估(本轮评估统计用近三年数据为2014-2016年),提交自评报告和评估申请。

(二)现场评估

医院管理处对各附属医院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核查后,报评估领导小组,然后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估。

五、评估安排

1、为保障合格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附属医院组建评估领导小组,确定评估工作联络人,并将评估领导小组名单(附件4)于10月23日之前发送至医院管理处蒋敬老师jiangjing@suda.edu.cn

2、请各附属医院于10月31日前报送自评报告和评估申请,电子文档发送至医院管理处邮箱sdyyglc@163.com,纸质版申请材料请(寄)送至医院管理处办公室(学校本部凤鸣楼102室),联系电话:0512-65232151,65232802;具体要求见《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申请与自评报告模板》(附件2);对照评估标准,自评不合格的附属医院,可以申请缓评,缓评申请(见附件3)和自评报告提交时间与要求同上。

3、11月中旬前医院管理处根据申报情况,确定各附属医院评估检查时间;11月中旬-12月,学校组织专家组分批到各附属医院进行现场评估。

4、2018年1月,学校网站公布评估结果,对评估合格的附属医院举行授牌仪式。    

请各附属医院认真组织做好评估工作。
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1、《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与准入论证实施办法(试行)》.doc

附件2、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申请与自评报告模板.docx

附件3、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缓评申请.doc

附件4、附属医院合格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 .xlsx